中国共产党科左中旗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1年2月8日中国共产党科左中旗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科左中旗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召开。出席全会的旗纪委委员18人,列席143人。
旗委书记刘百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旗委常委,旗人大常委会、旗政府、旗政协和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旗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和通辽市五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乌日吉乐图同志代表旗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深刻领会中央、自治区、通辽市纪委全会精神,要求全旗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会认真学习刘百田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体现中央、自治区、通辽市纪委全会精神,科学分析了我旗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强调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坚韧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好科左中旗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讲话实事求是,站位高远,催人奋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为全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旗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认为,2020年,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监委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在推动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取得新成效;从严惩贪治腐,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取得新成效;统筹专项治理,在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取得新成效;深化正风肃纪,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上取得新成效;提升监督质效,在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上取得新成效;持续深化改革,在构建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上取得新成效;落实政治巡察,在推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加强自身建设,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取得新成效。全会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指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全旗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和通辽市五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化治标、强化治本,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八个新作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科左中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第一,践行“两个维护”,在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上取得新作为。不断深化政治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工作安排,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宗旨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严明换届纪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深化以案促改,在推进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上取得新作为。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坚持将反腐与防腐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推进源头治理。
第三,持续正风肃纪,在以优良作风充盈正气引领工作上取得新作为。严肃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真正为基层减负。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清风引领”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监督推进六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督促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
第四,坚守人民立场,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上取得新作为。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开展全旗河滩地、水库地违规违法发包经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强化“三务”公开再监督,持续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
第五,注重提质增效,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上取得新作为。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中的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不断创新“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方式方法,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约束中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适用条件,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
第六,坚持问题导向,在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上取得新作为。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推进政治巡察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持续推动巡察向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推动巡察向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等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七,创新工作模式,在增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合力上取得新作为。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建立“室组”组团协作、“室组地”联合作战工作模式,加强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能力建设。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推动监察法规和刑法、民法典、刑事诉讼等对接,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派驻监督发挥“探头”作用,强化苏木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职能发挥。
第八,坚持从严管理,在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上取得新作为。坚守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带头弘扬严、细、深、实的作风,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通过以案代训、业务调训、“三项技能”培训等方式,培养业务尖兵。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砥砺前行,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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