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度感到委屈,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干劲,感谢组织的澄清,给我洗刷了‘冤屈’,还我清白,压在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舒坦亮堂了,干工作也更有信心和底气了。”日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执法局局长刘某某收到该市纪委监委送达的澄清正名函后,如释重负地说道。
此前,一名群众举报刘某某存在工作不作为问题。为此,双鸭山市纪委监委认真核实,认定举报问题失实,并以书面通报的方式为当事人进行了澄清。
为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置问题线索,双鸭山市纪委监委构建全流程、全环节签字备查机制。在此基础上,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凝聚人心、鼓舞干劲的良好氛围,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认定为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主动向被调查对象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并采取书面澄清、通报澄清、会议澄清、当面澄清等方式,主动为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目前已对32名党员干部予以公开澄清正名。
与此同时,双鸭山市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澄清正名后续文章,加强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的沟通,做好澄清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避免被举报对象因不实举报受到影响。该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查处诬告陷害者8人,并通过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和“清风双鸭山”官方微信公众号分别通报2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持续释放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为担当实干者撑腰的强烈信号,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