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4月30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12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向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6月份以来,多次调度巡察整改情况,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研究和完善,形成了《中共科左中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三届旗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领导干部认真分析研判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对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广大干部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巡察整改以来取得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方面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本系统重要讲话精神。一是6月21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集体学习会,6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会上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的意见》等内容。二是补充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支部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本系统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等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三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支部学习制度,通过制度将学习抓细抓实。
2.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由安置培训就业股负责协调安排两名下岗再就业人员分别负责宝龙山镇哈布土改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腰林毛都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专职管护工作,目前管护人员已安排到位;根据《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关于<关于科左中旗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保护级别审批的请示>的批复》要求,对两处烈士纪念设施确定了保护范围,并投入资金对烈士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确保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环境整洁。 二是经核实韩铁山、孟志等两名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服务中心将按照帮扶救助程序对两名困难退役军人进行救助。截至目前,全旗各服务站共统计上报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的困难退役军人61人,其中对符合困难帮扶救助条件的14名退役军人上报党组会研究后,现已全部完成救助。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和做好政策解答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第四章第25条:入伍前是农牧林场户口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回原籍恢复职工身份。对此类退役军人进行就业需求摸底,对有就业意愿的积极开发就业渠道,推送劳务信息,组织召开退役军人招聘会推进就业。对所在地区下发协调函,有用工需求时,优先聘用退役军人。
3.加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一是6月5日,对全旗退役军人基层服务站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将《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关于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提升基层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能力的推进措施》列入培训方案,每年培训两次,第二次培训于8月15日举行。通过培训,全面提升我旗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切实增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已向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下发了整改通知,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配备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4.大力推进落实慰问工作。巡察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期间,通过巡察组的沟通协调,已将慰问资金拨付到位,在以后的工作中,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资金及时拨付。
5.多元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培训。一是对不能参加线下适应性培训的退役士兵,利用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再启航”APP进行线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线上培训达到全覆盖。二是2024年6月20日,科左中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2024年第24次党组会议,会上研究签订培训合同相关事宜,对合同中不利于退役士兵的条款进行修改,按照会议要求,与培训机构进行对接,对合同进行修改完善;2024年7月29日,将已修改完善的培训合同提交科左中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第29次党组会议通过并签订。
6.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6月20日召开2024年第24次党组会研究调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7月3日科左中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会上专题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
7.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好。一是6月21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集体学习会、6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会上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的意见》;在“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已于8月8日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每年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会每年至少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2次。今年4月1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总结了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并部署了2024年工作任务。二是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将以往年度工作计划出现的问题认真改正,对今后的工作计划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责令党务工作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教育引导其改正工作作风,对待工作认真负责,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
9.规范财务管理。一是2024年1月已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将未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党政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自学,并建立工作机制。二是2024年7月开始执行财务报销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工作机制,解决财务报销把关不严问题。三是2024年5月28日未上缴的专项资金和账户利息收入共计33.39万元已统一上缴国库,坚持做到每年年底核算利息收入、追缴资金及时上缴国库并将长期坚持。四是已纠正使用现金发放慰问金问题,2022年10月开始慰问金都将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五是已向该名退役士兵送达了催缴通知书,与本人沟通后,本人表示愿意退款,但因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不能一次性退清,想分期退款,经沟通协商,已签订还款计划。
10.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尤其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集体研究,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与施工方联系,责令其出具结算报告,责令责任领导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将工程项目资料装订成册,今后将烈士纪念设施新建、维修改造及红色展馆新建项目工程档案规范化管理,严格按标准执行。
11.加大房屋设施归属权解决力度。针对科尔沁左翼中旗烈士陵园内场地被老年体育中心占用的问题,我局已把实际情况上报旗委、旗政府。
12.及时、全面公开“三务”。2024年6月20日第24次党组会研究确定专人负责“三务”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在“三务”公开网站上共公开42条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公开。下一步,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加强政策解读,着力做好回应社会关切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不断深化“三务”公开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3.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经2024年第24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修订完善《中共科左中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共修改三处事项,一是大额度资金调度使用事项:单位固定资产添置单项在2000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开展文体活动单项在5000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办公用品单价1000元(含)以上的或累计超过5000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以及2000元(含)以上的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及固定资产的处置事项;其他单笔资金支出额度在5000元(含)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工程项目单项支出额度在1万元(含)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以上涉及资金使用需报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议题讨论,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三是会议表决,采取口头表决时,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决制。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
14.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已重新完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整改台账、2023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整改台账,责令党务工作者撰写书面检查材料。二是2023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整改台账将互评意见列入整改内容;责令党务工作者撰写书面检查材料。三是在“左中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上转发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同时转发至单位工作群,让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习,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四是局党支部在2024年6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对两名积极分子日常表现进行评定,研究确定两名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并报旗委组织部备案,会后告知相关同志此次会议情况,让其跟现单位的党组织书记说明情况。
15.按照程序任用环节干部。2024年6月20日召开局党组2024年第24次党组会研究决定,免去白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并印发《关于免去白某职务的通知》(左退役军人党发〔2024〕6号)。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服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原则,锚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目标,砥砺奋进、勇毅前行,切实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常抓不懈,持续抓好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扎实推进,确保实现全部整改目标。立足“当下改”和“长久立”,做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旗退役军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75-6361513;电子邮箱zuozhongtyjr@163.com。
科左中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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